懷孕產檢
給付時程 | 建議週數 | 服務項目 | |
第一次 | 妊娠第一期 (未滿13週) | 第8週 | 1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2.第一次超音波檢查 |
第二次 | 第12週 | 1.確認胎兒有心跳後,需包括下列檢查項目: (1)問診:家庭疾病史、過去疾病史、過去孕產史、本胎不適症狀、成癮習慣查詢。 (2)身體檢查:體重、身高、血壓、甲狀腺、乳房、骨盆腔檢查、胸部及腹部檢查。 (3)實驗室檢驗:血液常規(WBC、RBC、Plt、Hct、Hb、MCV) 、血型、RH因子、VDRL或RPR(梅毒檢查)、Rubella IgG及HBsAg、HBeAg(因特殊情況無法於本次檢查者,可於第八次孕婦產前檢查時接受本項檢查。)、愛滋病毒檢查(EiA或PA)及尿液常規。(註二) 2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註:德國麻疹抗體檢查呈陰性之孕婦,應在產後儘速接種1劑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,該劑疫苗由公費提供。(註四) | |
第三次 | 妊娠第二期 (13週至29週) | 第16週 | 1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2.早產防治衛教指導。 |
第四次 | 第20週 | 1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2.第二次超音波檢查。(建議20週前後執行:評估胎兒數、胎兒心跳、胎兒大小測量、胎盤位置及羊水量) 3.早產防治衛教指導。 | |
第五次 | 第24週 | 1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2.實驗室檢驗:血液常規(WBC、RBC、Plt、Hct、Hb、MCV)及妊娠糖尿病篩檢。(註二) | |
第六次 | 第28週 | 1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| |
第七次 | 妊娠第三期 (29週以上) | 第30週 | 1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|
第八次 | 第32週 | 1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2.於妊娠32週前後提供;VDRL或RPR(梅毒檢查)等實驗室檢驗。 3.具感染愛滋病毒風險的孕婦,建議加做1次愛滋病毒檢查(EIA或PA)。 4.第三次超音波檢查。(建議32週後執行:評估胎兒心跳、胎兒大小測量、胎位、胎盤位置及羊水量) | |
第九次 | 第34週 | 1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| |
第十次 | 第36週 | 1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2.補助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。(註三) | |
第十一次 | 第37週 | 1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| |
第十二次 | 第38週 | 1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| |
第十三次 | 第39週 | 1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| |
第十四次 | 第40週 | 1.例行檢查項目。(註一) |
*孕婦產前檢查超過14次及超音波檢查超過3次者,可自費檢查。如經醫師診斷確為醫療需要者,由健保給付。
*若懷孕超過40週仍有產檢需求且不符合健保給付範圍者,由醫事服務機構於事前填寫。
註一:例行檢查項目。
(1)問診內容:本胎不適症狀如出血、腹痛、頭痛、痙攣等。
(2)身體檢查:體重、血壓、胎心音、胎位、水腫等。
(3)實驗室檢查:尿蛋白、尿糖。
註二:血液常規項目包括:血紅素(Hb)、血球容積比(Hct)、紅血球(RBC)、平均紅血球體積(MCV)、白血球(WBC)、血小板(Plt)。
註三: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,於妊娠第35-37週產前檢查時提供1次;若孕婦有早產現象,得依醫師專業處置,不在此限。
註四:接種地點等相關資訊,請撥打各縣市預防接種專線洽詢。